台南一名黃姓碼頭工人3年前和一名已婚許姓女子發生外遇偷情、一共上床5次,被許女的蔡姓老公發現後提告,黃男被依通姦罪判刑6月確定。
蔡男還主張說,自己戴綠帽的壓力太大,而且離婚後的許女還罹患憂鬱症,現在依舊住在蔡家,由他照顧,他還跟黃男求償1000萬元。
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許女本來就已經得了憂鬱症,且與蔡男結婚20多年來都沒有工作,生活由蔡男照顧,因此覺得蔡男離婚後還照顧罹患憂鬱症的許女,本來就是蔡男想到二人夫妻的感情才多加照顧,跟黃男沒有關係,但黃男的確損害了蔡男的婚姻權,台南地院因此判黃男需要賠償給蔡男4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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