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一名陳姓男子2014年10月左右隱瞞自己早就已婚身分出軌偷情另名陳姓人妻,之後陳女發現陳男早就結婚,害怕傷害到兩人家庭,2015年5月決定跟陳男分手,陳男卻偷偷跟陳女住處的管理員拿到陳女的家庭聯絡資料,並用手機的通訊軟體傳訊威嚇陳女要跟他繼續交往,不然就要將兩人親密照寄給陳夫及報紙。
彰化地檢署依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恐嚇等罪起訴陳男及提供個資的鄭姓管理員。
起訴指出,2015年5月,陳女不小心看到陳男(40歲)的身分證,他的配偶欄已經有名字,陳女表示兩人就斷關係,讓陳男不爽,陳男跑到陳女住處,去問陳女住的樓層,社區管理員竟把社區住戶名冊拿給陳男查看並拍照。
陳男取得陳女和家中成員個資後,陸續傳訊恐嚇,陳女被騷擾的不爽,怒提告,陳男已經違反了個資法還涉及恐嚇直接將他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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