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國小一名已婚蔡姓男老師外遇一位單身的許姓女子,2012年起蔡妻雖抓姦四次,老公跟小三都因罪證不足而不被起訴,但蔡妻不死心,其中一案向台南檢署聲請再議成功,全案發回桃園檢重新偵查後終於起訴,老公跟小三辯稱僅用按摩棒撫慰對方,但台北地院認定老公跟小三有非常曖昧的關係,又在HOTEL待了半天以上,說老公跟小三沒做愛令人難以相信,因此依照通姦罪各判刑8月,得易科罰金24萬元。
蔡妻表示結婚之後她幫老公生了兩個孩子,2013年7月老公卻跑去許女華區的住處同居,隔年6月與7月的凌晨與晚上,她都有帶人過去前往抓姦,許女開門時雖有穿好上衣,但下半身只穿內褲,她氣極提告,沒想到台北地檢署認定事證不足,將老公跟小三不起訴。
2014年8月21日蔡男告訴老婆要去彰化出差4天,卻帶潤滑劑還有部分情趣用品開車北上,和許女住進新北一家HOTEL,隔天早上,蔡妻在徵信業者陪同下前往HOTEL抓姦,在房間內拿到沾有蔡男精液的衛生紙團,並在車內副駕駛座置物箱找到混有老公跟小三DNA的情趣玩具。
不過檢方仍因蔡男堅持說自己只使用按摩棒愛撫許女及自行撫慰,認定蔡妻未抓姦在床,又再度將老公跟小三不起訴。
2014年11月底,蔡妻再逮到老公跟小三投宿高雄一間溫泉旅館,蔡男仍辯稱只用性器官磨蹭許女大腿,第四次獲檢方不起訴。
不過,蔡妻不服檢方調查結果,針對蔡男、許女第二次遭抓姦案聲請再議成功,高檢署認為不起訴理由有疑慮,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後,去年終於將老公跟小三起訴。
台北地院開庭,蔡男仍堅稱在HOTEL內僅愛撫許女下體、磨蹭大腿,雖有想嘿咻,但許女拒絕,因此僅射精陰道口,用衛生紙擦拭。許女則稱喝醉才會在HOTEL休息,蔡男碰她,立即被她推開,老公跟小三沒做愛。
不過,法官認為,蔡男、許女交往早已逾越一般男女分際,蔡男除騙妻出差,還帶著按摩棒開車北上,老公跟小三又在HOTEL相處至少超過12小時,說兩人只有磨蹭、沒有進去,不符合常理,難以讓人相信,昨判處老公跟小三有罪;全案仍可上訴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