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廖姓男子與已婚國中女同學出軌偷情,女同學丈夫知道後打電話給廖男,氣說「我要拿到砍掉你下面」,廖無奈支付四十萬元封口費,沒想到對方需索無度又要二十萬;廖男只好向妻子坦承,沒想到妻子理性原諒丈夫,還寄存證信函及提告。
廖先生(36歲)與妻子(36歲)大學就相識戀愛,結婚後育有三子,夫妻一起經營資訊工作室;去年1月,廖男透過社群軟體找到多年未聯繫的國中同學黃姓女子(30歲),雙方邀約唱歌,後數度發生性關係。
半個月後,廖男接到黃女丈夫電話,開口要求支付一百五十萬元,不然「要砍掉你的命根子」、「要找人輪你妻子」等,廖苦苦哀求沒那麼多錢,對方同意減為四十萬元。本以為事情就此落幕,沒料到黃女丈夫又說「還是很火」,又再度要求廖男付錢,廖男前後共匯款了四十多萬元,可對方不滿足,又打給廖男說要三十萬。
廖男沒有錢可以支付,只好跟妻子坦承發生出軌偷情出軌,廖妻發現丈夫出軌偷情出軌,不但沒哭也不鬧,還覺得「四十萬是我們的辛苦錢,先討回來!」她先發FACEBOOK私訊給黃女及她先生,因對方一直不理也不還錢,她才找律師寄存證信函,對方持續不理會,因此上個月直接告對方恐嚇取財。
廖妻表示,丈夫和黃女應該對出軌偷情出軌負責,但黃女丈夫恐嚇要錢影響她和孩子,這不能忍受。
黃女丈夫表示,自己被迫做烏龜,一想到妻子出軌就精神痛苦,他認為跟廖先生講的那幾句話是「氣話」,並沒有要拿來恐嚇他的意思,而這四十萬元是廖男願意給他的和解金,若之後法官判黃女丈夫敗訴,黃女丈夫願意把這筆錢還給他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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